| 1938 民國27年 |
美國教會人士於維琴尼亞州里其蒙市 (Virginia Richmond) 設立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 s Children Fund,簡稱 CC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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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民國39年 |
CCF 香港分會於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 - 光音育幼院,之後並接辦大同育幼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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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 民國40年 |
因服務範圍擴及六十個國家地區,故改名為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 (Christian Children' s Fund ,仍簡稱 CC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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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民國53年 |
CCF 正式成立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台灣分會,之後陸續在全國各地設置廿三所家庭扶助中心,服務擴及台、澎、金、馬各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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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民國66年 |
發起扶幼運動,呼籲國人參與認養貧童工作並籌募自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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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民國72年 |
更名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Chinese Children' s Fund ,簡稱 CCF/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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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民國74年 |
不再接受國外扶助,成為自立自主的兒童福利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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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民國76年 |
開辦認養國外兒童業務,扶助區域遍及亞洲、美洲、非洲各地等廿餘國,並開始倡導及提供兒童保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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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民國79年 |
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世界聯盟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Christian Children' s Funds, INCCFs) 成立,本會為聯盟會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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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民國85年 |
榮膺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世界聯盟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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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民國88年 |
更名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Chinese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Taiwan,簡稱 CCF/Taiwan) ,簡稱「家扶基金會」,並擴大推展各項服務。同年並獲第二屆「國家公益獎」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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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民國91年 |
加入家扶國際聯盟(ChildFund International)擴大援外並接軌國際地球村,本會並更名「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Taiwan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 TFCF),簡稱「家扶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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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民國92年 |
本會榮獲第二屆「 總統文化獎 - 太陽獎 」殊榮,由陳水扁總統親自頒發得獎獎座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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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民國93年 |
本會所屬各縣市家扶中心以分事務所於當地縣市政府登記之,惟本會對外仍以「家扶中心」稱之。 同年 9 月, 蒙古分事務所立案通過,成為本會 第一個在國外直接提供服務之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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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民國95年 |
本會榮獲教育部「九十五年度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獲內政部選為「95年度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團體」獎項殊榮;同時榮獲內政部「九十四年度全國性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評鑑」優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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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民國96年 |
本會榮獲第五屆台灣企業獎「最佳社會貢獻獎-非營利組織」獎項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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