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介紹
 
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兒童少年保護服務
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
家庭托育服務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
不幸兒童少年安置服務
服務成果
兒保資源中心
  聯合國於195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宣言」指出: 對兒童應加保護,使不受一切方式之忽視、虐待與剝削。在國內邁入多元化階段之際,社會暴力、家庭解組、酗酒吸毒等問題,已直接威脅到社會中弱勢群體─兒童,許多兒童成為成人欺凌虐待的代罪羔羊。因此為保障兒童的生存權及免於被虐待的權利,本會即以此類兒童為對象,提供兒童保護。本會從事兒童保護工作源自民國76年收集兒保相關新聞倡導兒童的權利開始,積極投入兒童保護的各項工作,本會從事兒保工作的歷程如下:
  1. 民國77年 開始在各家扶中心設立兒童保護專線,組織兒童保護委員會,並且開始進行兒童保護宣導行動。
  2. 民國78年 起陸續與政府辦理兒童保護相關研討會,並派社工人員至國外進修兒童保護課程。
  3. 民國79年 開始倡導兒童福利法的修法工作。
  4. 民國81年 起各家扶中心陸續開辦施虐者家長親職教育團體。
  5. 民國82年 開始發佈「兒童虐待十大新聞」,並督促政府兒童福利法之修法工作。
  6. 民國83年 起陸續出版兒童保護相關書籍、辦理專業教育訓練,增強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並藉由各種針對民眾進行兒童保護觀念的宣導活動,促使民眾瞭解兒童保護的意義,轉變原有的兒童養育觀念,共同參與兒童保護之工作。
  7. 民國88年 完成台灣的「兒童少年受虐待暨被疏忽研判指標」及「兒童少年受虐待暨被疏忽危機診斷表」。
  8. 民國89年 完成兒童保護工作手冊。
  9. 民國89年 以後本會積極倡導兒童保護工作,一方面督促台灣兒童福利法的修訂,另一方面要求辦理各項兒童保護相關工作,也藉由與政府合作辦理研討會、專業教育訓練等,加強社工人員的專業知識,進而提供相關服務。
  10. 民國93年各家扶中心陸續辦理「家庭處遇服務方案」,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的處遇服務。
  11. 民國97年辦理「Wraparound用愛包圍與你同在」服務方案,提供密集且在宅的親職教育服務。

本會針對兒童的保護工作項目如下:

1. 緊急保護安置服務

  受虐兒童少年問題多元化且複雜化,且目前可安置特殊問題受虐兒童少年的機構與收容數量明顯不足,於是本會於台北、苗栗、台中、南投、台南、宜蘭、花蓮、台東、澎湖等地區提供受虐兒童少年緊急保護安置服務,希望在提供兒童少年溫暖安全的庇護所同時,亦能協助其治療身心創傷、矯正問題行為。本會98年度緊急安置 285名受虐兒童少年,提供其住宿、生活輔導與教育、醫療、心理輔導與治療、就學就業輔導、家庭會議、育樂休閒活動、親子互動等服務。

2. 家庭處遇服務及長期追蹤輔導服務

  對於政府轉介的受虐兒童少年,社會工作人員會定期至其家庭造訪探視或致電關心,以了解其成長情形與家庭狀況,並依照家庭的需求和功能,提供必要之協助,並重建家庭的功能,促使受虐兒童少年可以在合宜且安全的照顧與保護下成長,防止其再度遭受虐待。因此,本會各地家扶中心於98年度,即提供 3,177 位受虐兒童少年及其家庭長期追蹤輔導服務。

3. 生活照顧服務

對於因經濟困難而疏於提供兒童少年完善的生活與身體照顧的家庭,運用社會資源與義工人力,給予經濟或實物補助、家務整理、重整生活規範與秩序、托育服務、或是寄養服務等,使兒童不致於曝露在危險環境,阻礙或傷害兒童的成長。

4. 醫療協助服務

當受虐兒童少年因虐待事件造成身體傷害而需要治療時,本會即聯繫醫療資源,給予受虐者即時的醫療照顧;而某些施虐者、受虐者的照顧者患有酒癮、藥癮或是精神方面的困擾,本會亦會協助其轉介至醫療單位接受治療。

5. 心理創傷復原服務

遭受虐待的兒童少年不只在生理方面會有傷害,更是對其造成鉅大的心理創傷,其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必是非常複雜與多元,因此需要心理諮商人員長期以深入、個別、團體心理諮商的方式,慢慢發掘其問題,復原身心創傷,否則會對其造成一輩子、甚至虐待下一代的不良影響。因此,本會於 98 年度針對受虐兒童少年個別的問題、狀況與需求,提供559 位受虐兒童少年7,995 次個別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並為其辦理 33 個心理創傷復原團體,以協助受虐的兒童少年走出身心重創的陰影。另本會亦提供 157 位施虐 / 受虐家長1446人次個別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以及 11 個心理創傷復原團體、 14 個家族式心理創傷復原服務,協助其紓解生活壓力、解決問題、恢復原有的親職功能。

6. 親職教育服務

部份的家長因缺乏正確的親職知識、能力與技巧,無法適當的管教、照護自己的子女,因此本會運用親職教育輔導的方式,協助家長瞭解並使用正確的管教方法,同時加強家長照顧與保護子女的能力。 98年度,本會提供了143 位家長及847小時親職教育服務,藉由個別與團體式的親職諮商與輔導,以及40場親職教育講座、6場親子活動,協助施虐家長學習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並與其子女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

7. 諮詢、法律服務

本會於98年度提供2,533 次電話、面談、書面、網際網路等方式的諮詢,協助社會大眾有關於虐待事件的疑問,提供其相關知識、資訊與社會資源;對於無戶籍兒童則協調戶政等單位,幫助兒童取得戶籍,以維護其權益;若其他涉及法律訴訟問題,則轉介法律專業人員予以協助。

8. 預防宣導教育服務

兒童少年保護服務中,教育宣導是最根本的預防性工作,本會98年度共辦理了 231 場兒童少年保護的宣導活動,針對全國 43,088 人次的兒童少年、家長、兒童少年相關的專業人員以及社會大眾,宣導兒童少年自我保護的觀念與技巧,以及正確的保護兒童少年的知識,讓大家共同維護兒童少年的安全與權益,以減少虐待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