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針對兒童的保護工作項目如下:
1. 緊急保護安置服務
受虐兒童少年問題多元化且複雜化,且目前可安置特殊問題受虐兒童少年的機構與收容數量明顯不足,於是本會於苗栗、台中、台南、宜蘭、花蓮等地區提供受虐兒童少年緊急保護安置服務,希望在提供兒童少年溫暖安全的庇護所同時,亦能協助其治療身心創傷、矯正問題行為。本會九十四年度緊急安置 266 名受虐兒童少年,提供其住宿、生活輔導與教育、醫療、心理輔導與治療、就學就業輔導、家庭會議、育樂休閒活動、親子互動等服務。
2. 家庭處遇服務及長期追蹤輔導服務
對於政府轉介的受虐兒童少年,社會工作人員會定期至其家庭造訪探視或致電關心,以了解其成長情形與家庭狀況,並依照家庭的需求和功能,提供必要之協助,並重建家庭的功能,促使受虐兒童少年可以在合宜且安全的照顧與保護下成長,防止其再度遭受虐待。因此,本會各地家扶中心於96年度,即提供 2,923 位受虐兒童少年及其家庭長期追蹤輔導服務。
3. 生活照顧服務
對於因經濟困難而疏於提供兒童少年完善的生活與身體照顧的家庭,運用社會資源與義工人力,給予經濟或實物補助、家務整理、重整生活規範與秩序、托育服務、或是寄養服務等,使兒童不致於曝露在危險環境,阻礙或傷害兒童的成長。
4. 醫療協助服務
當受虐兒童少年因虐待事件造成身體傷害而需要治療時,本會即聯繫醫療資源,給予受虐者即時的醫療照顧;而某些施虐者、受虐者的照顧者患有酒癮、藥癮或是精神方面的困擾,本會亦會協助其轉介至醫療單位接受治療。
5. 心理創傷復原服務
遭受虐待的兒童少年不只在生理方面會有傷害,更是對其造成鉅大的心理創傷,其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必是非常複雜與多元,因此需要心理諮商人員長期以深入、個別、團體心理諮商的方式,慢慢發掘其問題,復原身心創傷,否則會對其造成一輩子、甚至虐待下一代的不良影響。因此,本會於 96 年度提供受虐兒童少年心理創傷復原服務,根據其問題、狀況與需求,安排 309 位受虐兒童少年接受 3,643 次個別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並為其辦理 29 個心理創傷復原團體,以協助受虐的兒童少年走出身心重創的陰影。另本會亦提供 46 位施虐 / 受虐家長328人次個別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以及 9 個心理創傷復原團體、 4 個家族式心理創傷復原服務,協助其紓解生活壓力、解決問題、恢復原有的親職功能。
6. 親職教育服務
部份的家長因缺乏正確的親職知識、能力與技巧,無法適當的管教、照護自己的子女,因此本會運用親職教育輔導的方式,協助家長瞭解並使用正確的管教方法,同時加強家長照顧與保護子女的能力。 96年間,本會提供了 222 位家長及891小時親職教育服務,藉由個別與團體式的親職諮商與輔導,以及親職教育講座、親子活動,協助施虐家長學習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並與其子女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
7. 諮詢、法律服務
本會於96年度提供 1,031 次電話、面談、書面、網際網路等方式的諮詢,協助社會大眾有關於虐待事件的疑問,提供其相關知識、資訊與社會資源;對於無戶籍兒童則協調戶政等單位,幫助兒童取得戶籍,以維護其權益;若其他涉及法律訴訟問題,則轉介法律專業人員予以協助。
8. 預防宣導教育服務
兒童少年保護服務中,教育宣導是最根本的預防性工作,本會96年度共辦理了 193 場兒童少年保護的宣導活動,針對全國 41,388 人次的兒童少年、家長、兒童少年相關的專業人員以及社會大眾,宣導兒童少年自我保護的觀念與技巧,以及正確的保護兒童少年的知識,讓大家共同維護兒童少年的安全與權益,以減少虐待事件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