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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權利宣言
  兒童權利宣言體系發展圖
  兒童權利宣言內容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福利宣言
  兒童福利需知
  相關法規
兒童應享有家庭妥善的照顧
  1. 建立完整的社會安全制度;提供家庭支持,給予兒童良好的生存發展環境。
  2. 規劃完善家庭政策;推動親職教育,增進家庭的融洽。
  3. 落實兒童福利法規;確保貧困、喪失家庭或無法獲得適當家庭教養的兒童有妥善的照顧。
  4. 制訂完善的托育政策及法令;獎勵設置各種功能的兒童托育設施,強化兒童照顧功能。

兒童應享有身心安全的保護
  1. 改善出生通報及戶籍登記制度:確保每個新生兒都能順利申報戶籍及取得國籍。
  2. 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與隱私權:保護兒童免於受到作為營利工具和販賣對象和其他各種虐待和剝削。
  3. 提供兒童安全之成長環境:使其免受恐嚇、脅迫及從事不正當或非法的工作;落實專業人員對兒童保護案件之舉報責任,並呼籲社會大眾共同加入舉報行列。
  4. 健全兒童保護服務體制:從法規、制度、人力及服務輸送網絡各層面入手,與大眾媒體在報導不幸兒童新聞時應避免公佈兒童姓名或拍攝正面鏡頭,以免傷害兒童。

兒童應享有健康成長的環境
  1. 落實優生保健工作;加強新生兒先天性疾病的篩選,重視孕、產婦的照顧與保健。增設兒童專科醫院;擴大社區醫療資源。
  2. 擴大兒童健康檢查制度;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系統與療育服務。
  3. 加強宣導父母對兒童成長的責任;協助兒童身心平衡發展、攝取均衡營養、制定安全標準、防範意外傷害。

兒童應享有充分教育的機會
  1. 注重兒童個別差異,提供每一兒童完整的學習機會。
  2. 普及兒童基本教育,重視弱勢、少數民族兒童公平就學的機會與環境。
  3. 改進教學品質;加強教師素質,提供有益兒童身心發展的教育資訊。
  4. 建立學校社會工作制度;使學校與社區資源結合,擴大教育功能。

兒童應享有快樂遊戲的生活
  1. 鼓勵兒童參與遊戲活動;配合兒童性向,引導兒童品享藝術,提昇生活樂趣。
  2. 提供兒童充分的遊戲娛樂機會;增添足夠的遊戲活動器材及空間。
  3. 重視殘障兒童的特殊需要;提供適合其需求的遊戲、休閒、器材、設施。
  4. 獎勵民間設置兒童休閒場所;採獎助、補助、公設民營等不同方式來擴大活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