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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捐款,該如何辦理? 您可以透過下列的方式捐款給本中心 郵政劃撥-帳號:00271389 信用卡轉帳請下載【信用卡授權捐款單】或來電(本中心分機116)索取,填寫完傳真或郵寄至本中心 銀行及郵局存簿-轉帳-來電本中心索取【ACH自動轉帳授權書】,填寫完郵寄至本中心。 便利商店代繳-請下載【條碼代繳約定書】或來電索取,填寫完傳真或郵寄至本會。 親自捐款-您可於週一至週六8:00~17:00持現金或即期支票至本中心直接捐款,並用便條紙註明捐款用途、捐款編號 。 支票捐款--抬頭: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彰化分事務所 請使用劃線禁止背書轉帳的即期支票,並用便條紙註明捐款用途、捐款編號,以掛號寄至「508和美鎮彰美路五段160號」彰化家扶中心收。
捐款之手續費由本中心支付,詳列如下(建議您儘可能選擇低手續費支出的方式): 親自捐款-手續費每筆 0 元 支票捐款-手續費每筆 0 元 銀行存簿轉帳-手續費每筆 6 元 郵局存簿轉帳-手續費每筆 10 元 信用卡轉帳? 一般信用卡:刷卡金額的1.75% 郵政劃撥-手續費每筆15~20 元 如何辦理更換(新)轉帳捐款之信用卡/銀行? 信用卡轉帳-請下載【信用卡更正授權書】或來電索取或來電本中心出納王小姐(分機116)更正即可。 銀行及郵局存簿轉帳-請來電索取【ACH自動轉帳授權書】,填寫後再寄回本中心 如何更改捐款繳款方式? 改為郵政劃撥-帳號:00271389 戶名:家扶基金會彰化分事務所 請註明捐款人編號、用途及告知原本捐款方式停止,改為劃撥方式。 改為信用卡轉帳-請下載【信用卡授權捐款單】或來電(本中心分機116王小姐)索取。 改為銀行及郵局存簿轉帳-請來電索取【ACH自動轉帳授權書】。 如何辦理地址或個人資料變更? 您可以來電、書面郵寄、傳真或email至ch@ccf.org.tw告知本中心變更內容即可,但請務必註明捐款人編號。 捐款後需要多久時間才能收到收據呢? 親自捐款-當場立即開立收據。 支票捐款-本中心將支票入帳後約3個工作天寄出收據。 郵政劃撥-大約繳款後3週。(本中心收到郵局寄來的劃撥單後,約3個工作天後寄出收據)。 信用卡、銀行轉帳-收據是整年度開成一張,將於隔年3月底至4月中寄出。 收據遺失或沒收到,要如何辦理? 請來電本中心出納王小姐(分機116)或email至ch@ccf.org.tw告知補發收據,並與本中心核對地址是否正確(請先告知捐款人編號)或其他可查到您資料的資訊。 若不是定期捐款,收據也可以一年寄一次嗎? 可以,請於劃撥單或授權書中註明收據要年度寄發(若是劃撥捐款,捐款人需自行保留郵局劃撥後的收據存聯,若收到年度收據有疑問時,才可與本中心核對)。 捐款收據可以抵稅嗎? 可以,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捐贈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者可扣除所得稅。」 你們收到捐款後如何運用? 各界的捐款如果有指定用途,我們一定依指定用途來使用,若未註明則會運用在最需要經費的服務方案上。 我可以指定捐款給電視和報紙報導的那個家庭嗎? 媒體報導的個案是本中心所扶助的眾多受助家庭之一,其他還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個案需要大家關心,為使資源不致過於集中,我們並不建議您指定捐款給特定個案,如此其他貧困受助者才有機會在大家的關懷支持之下,早日改善困境。 我想捐款應注意什麼? 為確保捐款實際並適當地用於需要幫助的兒童或家庭身上,以保障捐款人權益,建議您留意以下3點: 何謂兒保之友? 若您關心受虐兒,願意每月捐款500元,即可成為本中心兒保之友,兒保之友捐款係運用在協助受虐兒童、少年脫離被虐待的惡夢,並使其能獲得心理復健輔導,使兒童及少年所受的傷害能儘速得以撫平。 認養人與助養人有何不同? 「認養人」以每月捐助固定認養費的方式,持續扶助特定的國內貧童或國外貧童,當兒童自立或經濟改善,本會將主動安排另一名貧童接受您的幫助。鑑於國內外生活水平不同,因此國內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1,000元,國外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700元。 我想捐出一些家用品、文具圖書、衣物等,要如何處理? 很感謝您的愛心及惜物的精神。可以請您來電本中心業務窗口分機105林小姐詢問是否需要這些物品?若有需要,您可直接郵寄或送至本中心。若不需要,建議您轉詢問其他育幼團體(可至內政部兒童局網站查詢),可使更多兒童受益。 我想成為家扶義工,需要具備什麼條件?該如何申請? (1) 只要您具備熱心助人的特質,且時間能和本中心的服務配合,並願意參與有關的義工訓練,及遵守志願服務的有關規範,就有機會擔任本中心義工,竭誠地歡迎您加入義工行列。 (2) 謝謝您的愛心及參與義工服務的意願,您可直接打電話與本中心洽詢即可。 我想提供課後輔導服務,要與誰聯絡? 謝謝您願意提供本中心扶助兒童課後輔導機會,請您直接與本中心聯絡,並告知您可以提供的輔導項目,我們的社工老師將提供更多相關訊息給您。 如何申請家扶中心經濟扶助?條件為何? 凡兒童未滿18歲,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正常需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父母雙亡。 (2)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出走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3) 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4) 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滿足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有需要協助的民眾可以直接與本中心聯絡,我們的社工老師將會提供給您更清楚詳盡的資料。 如何尋求收/出養兒童之機構? 國內辦理收出養兒童服務以財團法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及各育幼院為主,除此之外,亦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瀏灠內政部兒童局網站查詢。 如何通報受虐案件? 當發現兒童及少年遭受不當的對待,如身體的虐待、性侵害、生活缺乏照顧時,可直接撥打「113」婦幼安全專線,或撥打本中心通報受虐案件,將會有社工人員前往調查與協助。 如何申請至貴機構實習? 為協助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更完備的實習教學,本中心提供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暑期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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