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認養制度提供經濟等福利服務,使家庭遭變故之兒童少年,能及時獲得協助,改善經濟環境,重建家庭功能,邁向自立之路。
服務對象:
凡年滿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就學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父母雙亡。
-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遺棄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 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為:
- 患嚴重之精神疾病或重病,無法正常生活者。
- 嚴重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致無法工作者。
- 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者。
- 患有非短期可以治癒之嚴重疾病者。
- 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提供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附註:
申請扶助者,除需符合以上條件外,本會必須同時評估其家庭經濟狀況。經本會經濟評估之後,認定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正常需要,方能成為本會扶助家庭。

服務區域:
台北市基隆河以南大安、中正、松山、大同、中山(大直除外)、信義、南港、文山、萬華等行政區。
申請辦法:
由兒童家長或主要照顧者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全戶綜合所得稅及財產資料清單、低收入戶卡或相關證明,前來本中心申請。
服務內容:
受理扶助後,即為兒童安排認養人,每月給予生活補助,視需要提供以下服務
獎助學金、急難救助金、物資。
課業輔導、升學就業輔導、心理與行為輔導、成長團體、營隊、育樂活動。
親職教育、心理諮商、親子活動。
扶助期間,由社工員定期訪視,提供專業服務,協助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共同解決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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