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幼園地
收容對象
大同育幼院,收容從五歲到十四足歲以下身心健全之兒童未接受政府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固定補助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申請手續
經由縣市政府轉介,或本院及各縣市家扶中心申請,經派員調查符合收容條件者,通知入院。
扶幼運動之友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