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 |
活動依據: |
全社協事務局長 齊藤貞夫先生97年10月14日來函委託本會辦理 |
參加對象: |
對日本社會福利感興趣、有強烈學習意願及明確研究目的、服務於民 間社會福利機構且具3年以上社會服務實務工作經驗、30歲以下、 大學畢或具同等學歷、能於研修完畢後返國繼續從事社會福利工作並 發揮在日所學、身心健康(即目前未接受任何醫療或非康復中之病人) 且家中無任何需要照顧之親屬者、開朗合群之特質。 |
| 課程時間: |
| 自98年3月至12月中旬止,共分4階段:(所有課程皆以日語進行。) |
| 1. |
第一階段(3月至6月中旬):基礎日語進修。一週5天課程,其中包括日語測驗及短文測驗。每位研修生須於日語考試中得分75分以上。 |
| 2. |
第二階段(6月中旬至8月):短期觀摩。每位研修生將至多個社會福利機構學習,以概括了解日本社會福利。此階段,將舉行期中測驗並將測驗結果列入評鑑。 |
| 3. |
第三階段(9月至11月):長期訓練。每位研修生將針對其專業部份至社會福利機構做長期訓練。 |
| 4. |
第四階段(11月中旬至12月):準備期末報告,參與結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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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用: |
研修期間日本全社協將負擔下列費用:來回機票、訓練津貼(包括食
品和膳食,雜項生活,培訓等)、因培訓的交通費用、房屋租金和水
電費、日語教科書和指定的材料、在日本的體檢費用等。 |
報名方式: |
務請報名者於97年11月3日(星期一)前以英文親筆填妥所有相關文
件暨所需個人資料,按照表格順序用迴紋針夾好,寄回台中市40341
民權路234號12樓社工處潘美玲專員收。
(一) |
申請表格:個人資料、所屬機構資料及申請者工作內容描述(見表格 No.1)。 |
(二) |
推薦信:請推薦者詳述推薦理由並簽名(見表格No.2)。 |
(三) |
研究計畫:請概述在您目前所從事的社會福利領域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說明您為何申請此進修課程,您的動機與目的。(見表格 No.3)。 |
(四) |
在職證明(見表格No.4)。 |
(五) |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
(六) |
健康證明:包括B型肝炎、尿液、糞便及精神診斷等檢查結果(見表格 No.5)。 |
(七) |
疾病史(見表格No.6)。 |
(八) |
保證書:一份致日本法務大臣,一份致全社協(見表格No.7)。 |
(九) |
97年10月以後2吋半身脫帽相片5張(黑白或彩色皆可)。 |
(十) |
介紹任職機構之印刷物或小冊子3套。 |
(十一) |
97年7月以後任職機構之活動相片(附上文字說明)5張及申請者於任職機構之工作相片(附上文字說明)5張。 |
(十二) |
護照影本(有照片頁)一份。 |
| (十三) |
個人資料簡表(此表格請以中文填謝)(見表格No.8) |
(十四) |
調查表(此表格請以中文填謝)(見表格No.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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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一)筆試:基本日語能力及社會福利專業知識。
(二)口試:每位約15分鐘,甄選委員們可著重其專業知識、適應能力、學
習心態、基本日語會話、人格特質等輪流發問。 |
聯絡方式: |
家扶基金會社工處潘美玲專員,電話:(04)2206-1234分機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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