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使用者申訴處理辦法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彰化分事務所(彰化家扶中心)
服務使用者申訴處理辦法
2023.11.20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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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為維護服務使用者暨其家庭(含申請者、開案中及自立家庭仍追蹤服務中)之福利與權益,並增進服務品質,特定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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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服務使用者對於本中心服務內容、品質或其他與服務相關之疑義時,皆可經由以下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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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訴管道及聯絡方式如下:
1.各服務據點之電話、傳真、地址:
彰化家扶中心各服務據點 | 服務電話 | 傳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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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中心 | 04-7569336 | 04-7569332 | 彰化縣和美縣彰美路五段160號 |
彰化服務處 | 04-7272085 | 04-7280892 | 彰化市中正路2段560巷10號 |
員林服務處 | 04-8370590 | 04-8316545 | 彰化縣員林市龍富二街38號 |
田中服務處 | 04-8762388 | 04-8762389 | 彰化縣田中鎮福安路258號 |
二林服務處 | 04-8953595 | 04-8968753 | 彰化縣二林鎮四維街147號 |
2.電子信箱:ch@ccf.org.tw
3.申訴時間:週一至週六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週日及國定假日及公告停班等均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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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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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受理之工作人員於接案後,應向申訴人再次確認內容與事實均無誤,並填寫申訴事件處理報告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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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可處理之申訴案件將立即處遇,且於現場或電話回覆;如申訴人對於回覆及處理結果尚有疑義,即將該申訴案件送交本中心8人小組(含本中心主任、督導、組長)進行研討,並訂定處遇方案,及後續作成決議,且於10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申訴者處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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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公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