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與簡介

希望學園的源起及轉變歷程

86年10月"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公布後,南投地方法院有感於新少年法精神之立意良好,乃主動與中心洽詢南投分事務所(南投家扶中心)共同關懷迷途少年的可能性,經過中心林平烘主任與陳學堂常務董事及張慶銳主委徵詢意見,及同工討論結果,乃認為是本中心庇護所業務的契機,且為義不容辭之責,而有收容非行少年之芻議
於87年2月9日與台灣南投地方法院簽訂安置輔導委託合約書,並於87年3月15日接受由南投地方法院委託安置輔導第一批少年,開始了希望學園的安置輔導
安置輔導業務首先從設於南投分事務所兒童館四樓開始,受到空間的限制與不足,較無法完整提供所有少年正常發展的需要,適值陳綢女士於88年2月間捐出其所有位於埔里二筆共一千五百坪的土地做為希望學園迷途少年教化的農場
家扶基金會為感念陳綢女士的熱心,乃將宜子學園名以[陳綢青少年營地]紀念之
90年1月開始,希望學園的安置輔導業務由南投.埔里二地同時進行的模式合併成於埔里[家扶基金會附設南投縣私立宜子學園-陳綢青少年營地]-提供服務,跨入提供安置輔導服務的另一里程碑
於93年4月中旬希望學園正式立案通過.立案的完成,代表著希望學園將以符合標準的安置輔導場所提供更完善的安置輔導服務,並於96年11月正式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南投縣私立家扶希望學園]

安置輔導宗旨
一.提供有需要及有意願之青少年安置收容處所
二.對接受保護處份的少年,提供開放及信任的生活環境,安排活潑及實用的課程及休閒活動,藉以激發學員的潛在能力,發展正向的行為並協助改善與環境的關係
三.提供法律知識.生活常規輔導.一般諮詢.職技介紹.訓練服務.做為誤觸法律及家庭失功能之青少年重新回歸社會的中途站

安置對象及可容納人數
一.法院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交付安置輔導之18歲以下青少年
二.縣市政府依兒少福利法交付安置之少年
三.安置床位最高24人

希望學園的硬體設備
希望學園佔地二千坪,.籃球場一座.可供種植的田地二塊.
希望學園2館以家庭式的居住空間為主,安置人數從18人增至24人;舊的1館則將修繕為3間自立套房,供即將離園的孩子居住,並規劃就業培訓、才藝等學習空間,讓他們提早適應獨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