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
【獎助學金】115年秋季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026 / 07 / 01
【115年秋季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115年06月修正
設置宗旨:
一、藉由獎助學金制度,促使有志向學之大專生順利完成學業,提高其社會競爭力。
二、透過服務學習規劃,鼓勵大專生投入公共事務與社會公益,提高其社會參與力。
獎助對象:
一、新北家扶扶助之就讀日、夜間部大專院校(包括二專、二技及五專四、五年級)的學生及其手足、新北家扶扶
助之就讀研究所的學生本人不包含已享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及建教合
作學校者。手足需申請大專獎學金,依社工評估家中經濟方可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一、新生(高三升大一者、升讀研究所一年級者):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
二、舊生(大二至大四、專四、專五、二技、研究所碩二以上與其他同等年級者):智育成績平均70分以上、
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
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
三、之前曾獲獎者須已完成服務學習時數,且表現要經中心認可,未符合者不得申請。
申請時間與方式:
二、申請截止日:收件日期至115年7月30日(四)下午5時前截止,以社工老師實際收到申請文件為主,請自
行斟酌寄送繳交時間,並主動連繫社工老師確認文件繳交狀況,舉凡延遲繳件、文件不齊、不符規定
者,概不受理。
行斟酌寄送繳交時間,並主動連繫社工老師確認文件繳交狀況,舉凡延遲繳件、文件不齊、不符規定
者,概不受理。
申請文件準備:
一、申請表正本一份:申請表上申請者務必親筆簽名,未親筆簽名者不受理。
二、學期總成績單一份:
- 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含學業智育成績、操行成績/德行評量)。
- 成績單中「無操行成績」者,請檢附德行評量正本或申請操行成績證明。
- 分數以等第(級)制學業平均成績(GPA)標示者,需另自行檢附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若因學校作業未能取得正式成績單,可先繳交網路成績單,後續須補交正式成績單。
三、大一新生:繳交高三下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需有操行成績,若無請檢附德行評量正本或申請操行成績證
明),另外需提供大學入學證明(非錄取通知書)或繳交註冊繳費單。
明),另外需提供大學入學證明(非錄取通知書)或繳交註冊繳費單。
四、感謝信兩封:請使用正式標準信紙(如左圖),務必使用直式且從右至左書寫,
抬頭皆為:親愛的助學人
,內容請寫個人簡介、生涯規劃、獎助學金使用計畫等,
「不須」寫出獎助學金金額,「請勿」寫出校名,內容
需充實、字體要整齊,並檢查有無錯別字,不合格者得
申請人重寫或不受理.

抬頭皆為:親愛的助學人
,內容請寫個人簡介、生涯規劃、獎助學金使用計畫等,
「不須」寫出獎助學金金額,「請勿」寫出校名,內容
需充實、字體要整齊,並檢查有無錯別字,不合格者得
申請人重寫或不受理.
審核方式:
一、中心採評選制,由中心審核小組依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以申請學生成績、服務學習狀況、獎助學金
頒獎活動出席狀況等做為評選標準,請申請者尊重評選結果。
頒獎活動出席狀況等做為評選標準,請申請者尊重評選結果。
獎助名額與核發方式:
一、本次獎學金為向外界募款,實際名額仍須視當年度獎助學金募款狀況而有所調整,家扶中心保留名額增
減之權利。
減之權利。
二、因應財團法人法,於113年起不會在官網公布錄取名單,僅會顯示申請通過的人數,請申請者於
115年8月6日後,主動洽詢社工老師了解申請結果。
115年8月6日後,主動洽詢社工老師了解申請結果。
三、獲獎者需完成服務學習時數12小時;服務學習時數應於116年1月31日前完成,且表現要經中心認可,未
完成者將失去下一次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完成者將失去下一次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四、審核通過有領取獎助學金者「皆須」參加頒獎典禮或指定活動。
- 大二至大四、專四、專五、二技、研究所與其他同等年級的獲獎者須參與大專獎助學金頒獎典禮,可抵
扣4小時服務學習,活動時間請洽主責社工。 - 大一新生需參加115年12月06日(日)新北家扶歲末園遊會活動並協助擔任大專志工,可抵扣12小時服務
學習,詳細活動安排、時間與地點,請洽主責社工。 - 未依規定請假且未參與上述活動者,不核發獎學金。
- 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新北市家扶中心保有修正權利。
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