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展遲緩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大約有6~8%的兒童發展遲緩,而依據衛福部108年統計資料顯示,未滿6歲盛行率為6.06%。造成兒童發展遲緩的 原因很多,大多數成因仍是不明的,目前能被發現的原因約僅占20%至25%,其中包括環境因素、社會文化因素、心理因素及腦神經、肌肉系統疾病等,例如:腦細胞分化異常、先天代謝疾病、染色體異常、腦缺氧或缺血、中樞神經感染、腦外傷、遺傳、受虐兒等原因(來源:衛福部社家署)。本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給證明之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