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療育交通補助申請

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 受理單位:
               雲林縣兒童發展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
  • 補助對象
               凡設籍本縣,並經本縣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開案輔導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
  • 補助標準
  1. 補助對象非低收入戶者,療育費及交通費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元為原則;屬低收入戶者,最高補助新台幣5,000元為原則。
  2. 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用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 依每年公告之補助實施計畫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