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服務
🌟 申訴管道與流程說明表 🌟
目的 | 依「兒童權利公約」其權益保障關鍵之一「表意權」的落實,確實協助兒少於被安置期間表達意見並向外發聲的管道,確保兒童的權利不因進入國家福利體系而遭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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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安置機構內學員 ●家長或監護人 ●機構人員 ●其他接觸之相關人員
🏠 內部申訴方式
申訴方式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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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箱 | 「我有話要說」意見箱,自由投遞意見 |
💬 會談 | 可主動找工作人員談話,提出困擾或申訴 |
📝 月例會 | 透過「生活檢討」或「臨時動議」提出意見 |
🌐 外部申訴方式
🔸 向花蓮縣政府申訴
方式 | 書面 / 電話 / 電子郵件 / 口頭 / 1999縣民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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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間 | 2日內確認、6日內完成調查(特殊案件可延長) |
不受理情況 | 進入司法程序、資料不全無法調查者 |
官網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
電子郵件 | 點此填寫 |
電話 | 1999(縣民專線) |
🔸 向衛生福利部申訴(再申訴)
對象 | 申訴對象為地方政府機構工作人員、部屬機構人員或主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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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4-2250-2898、02-2653-1017 |
電子信箱 | childtalk@sfaa.gov.tw |
書面郵寄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或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
首長信箱 | 衛福部部長 / 社家署署長信箱 |
網頁 | 衛福部社家署申訴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