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安置服務

服務對象:12~18歲少女
  1. 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者
  2.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安置者
  3. 依兒少法性剝削防制條例安置者
  4. 性侵害防治法安置服務項目

(一)就養
  1. 家庭式生活方式
  2. 全天候陪伴教育
  3. 創傷輔導心理衡鑑
(二)就學
  1. 協助國中中輟生復學
  2. 協助國中畢業生報考學力測驗
  3. 協助高中建教實習
  4. 教學期間相關證照考取
(三)就業
  1. 安排參與職業訓練。
  2. 媒合進入職場。
(四)就醫
  1. 入園二週後安排體檢。
  2. 針對一般疾病之治療,配合醫院診療時間帶往就醫。
  3. 心理創傷部分:安排身心科、心理諮商師特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