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扶助
透過認養制度,幫助貧困家庭孩子,提供生活補助,並視兒童及家庭之需求問題給予個別的服務協助,使其獲得安心學習的環境,發揮潛能,邁向自立。
服務對象18歲以下兒少,因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出走、離婚、重病、身心障礙無工作能力、入獄服刑等...至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孩子正常生活需要者。 |
服務內容◆ 經濟補助:生活扶助金、急難救助金、獎助學金等。 ◆ 家庭服務:脫貧方案(家長培力、青年構力、少年展力、幼兒啟力、自立協力)親職教育、就業輔導、醫療協助、健康維持、居家環境衛生改善。 ◆ 輔導工作:心理諮商及行為輔導、治療與成長團體、課業輔導及才藝培訓。 ◆ 育樂活動:國中、小夏令營隊、認養人相見歡、愛心園遊會、外界單位活動等。 |
申請方式由家長或主要照顧者持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所得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證明、政府補助證明文件,至本中心或各服務處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