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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表格

育幼部實習申請辦法

一、實習督導目的:

  1. 培訓及儲備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
  2. 協助支援機構育幼部門推展安置相關業務。
  3. 透過訓練實習人力推動機構實務及研究發展之結合,以提升服務品質。

二、實習申請資格:

  1.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三年級以上,或社會工作研究所在學學生。
  2. 在校期間曾修習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方案設計與評估、社會研究法等必修課程,及家庭社會工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兒童社會工作或青少年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課程至少3學分。
  3. 對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工作有興趣,並有強烈學習動機者。

三、接受實習期程:

  1. 暑期實習:
    7月~8月,每週至少實習5日、40小時,
    共計8週,合計320小時。
    大學部及研究生皆可申請。

四、實習名額:

  • 每期至多四名。

五、實習申請程序:

  1. 申請實習者應備妥以下文件;
    實習申請表
    ●申請者簡歷
    ●自傳含照片
    ●實習計畫書(研究生需提出實習研究計畫書或方案服務計畫書)
    ●由所屬學校單位出具公文
    於實習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審核書面資料後安排面談事宜。
  2. 申請學期中實習之面談時間為1月及7月;
    申請暑期實習之面談時間為4月。
    並於面談後一周內告知面談結果。

六、實習主題及內容:

  1. 大學部實習:
    以機構設計的實習架構為主,內容包括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方案及活動規劃與執行支援等,實習生若有特別之需求想法可和實習督導討論安排設計。實習主題及內容以提供實習生下列學習為目標:
    1. 了解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模式及運作內容。
    2. 了解社工員如何運用各項社會資源及方案服務,以滿足案主成長發展需求並發揮潛能。
    3. 學習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及間接服務之操作技巧。
    4. 參與方案活動或行政過程的規劃與執行。
  2. 研究生實習:
    學期中實習以方案實習或研究配合為主,安置服務及方案活動參與為輔。暑期實習內容除如大學部實習生課程安排之外,仍須有方案或研究主題為主要的實習目標。研究生申請實習的方案主題包括:學習提升輔導方案、才藝培育方案、心理創傷復原服務方案、生命教育服務方案、自立生活能力培育計畫方案、院友維繫及協助服務計畫方案、團隊專業能力提升教育訓練計劃方案及體驗教育特色培力方案。研究主題則由研究生自訂與機構安置服務模式、或家外安置兒童及少年相關議題為主。

七、實習生義務:

  1. 實習前先針對機構相關服務進行了解,實習期間應遵守機構工作規範、積極配合團隊運作及服務推行。
  2. 依實習規定每週完成週誌、個案服務記錄、實習評估報告及實習評量表。
  3. 積極參與個別督導、團體督導,並於規定時間內,定期與督導討論實習工作內容安排,主動積極完成實習計劃,獲得實習之成長。

八、實習生權利:

  1. 實習期間可享有機構之專業督導。
  2. 實習期間之團體平安險、室內游泳池短期性工作人員使用資格、本院家長資源中心短期性會員資格,及院內相關場館書籍資料使用資格。
  3. 實習結束後通過評估者可獲頒實習結業證書

九、實習機構連絡方式: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大同育幼院
機構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21巷2號
聯 絡 人:詹淑芳 督導 連絡電話:2247-2455分機511
電子信箱:jessica_dt@ccf.org.tw

早療部實習申請辦法

一、目的:

  1. 培訓及儲備早期療育服務之社工及教保服務人員。
  2. 協助早療部實務推動及研究發展。

二、申請資格:

  1. 大學部—大專院校三年級或以上社會工作、早期療育、特殊教育、幼兒保育暨其他 與幼兒相關學系之學生 ,對早療相關服務有興趣者。
  2. 研究所—社工、早療、特教、幼兒教育等相關研究所學生,曾修習相關專業課程, 並且對早療服務有接觸或工作經驗者。以專題實習為主,主題由機構及學生雙方協調同意後為之。

三、實習期程:

  •  專業類別
    實習期間

    社工實習

    教保實習

    暑期實習

    期程
    7月~8月間,依機構需求得彈性調整,每週至少實習5日、40小時,共計8週,合計320小時。
    僅提供大學部學生申請。
    內容
    以機構設計的實習架構為主,實習生若有特別之需求想法可和實習督導討論安排設計。主要內容包括: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方案及活動規劃支援、社會資源連結運用等。

    期程
    7月~8月(依機構需求得彈性調整),每週至少實習5日、40小時,共計8週,合計320小時。
    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皆可申請。
    內容
    以機構設計的實習架構為主,實習生若有特別之需求想法可和實習督導討論安排設計。主要內容包括認識早療服務對象特質及引導策略、認識個別化服務計畫、教學實務等。

    期中實習

    期程
    2月~6月間或9月至翌年~1月間
    ,配合機構需求及符合學校實習時數要求進行實習頻率及時間安排。
    僅提供研究所學生申請。
    內容
    以方案實習或專題研究為主,實習目標由機構及研究生討論訂定。研究生申請實習的方案主題需與早療議題相關,主題由機構及學生雙方協調同意後為之。

    期程
    2月至6月、9月至翌年1月,每周不得少於16小時且需固定時間,一學期不得少於160小時。
    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皆可申請。
    內容
    主要內容為依據機構日托服務運作,認識早療服務對象特質及引導策略、認識個別化服務計畫及教學實務等。

     

     

四、實習名額:機構得依每年實際運作情形保留名額調整之彈性。

  1. 暑期實習名頧社工至多4名,教保至多2名,同一學校僅限一名額。
  2. 期中實習名頧社工至多2名,教保至多2名,同一學校僅限一名額。

五、申請辦法:

本院不受理個人申請,需由申請者準備以下資料後提報學校以公文函送申請
  1. 實習申請表(本院格式)
  2. 申請者簡歷
  3. 自傳含照片
  4. 實習計畫書(研究生需提出實習研究計畫書或方案服務計畫書)

六、申請期間及確認實習資格:

  1. 申請期間--實習前三個月提出申請,先電洽機構。經書面資料審核並安排面談甄選。
  2. ◎暑期實習:每年3月31日截止申請。
    ◎期中實習:每年11月30日前(申請隔年2月~6月實習)及每年6月30日前(申請當 年9月~翌年11月實習);
  3. 資格核定:
  4. ◎暑期實習:每年4月份安排面試甄選,5月底前回覆確認 
    ◎期中實習:由機構面試甄試及評估實習專題後再回覆確認

七、實習生義務:

  1. 實習前先針對機構相關服務進行了解,遵守機構工作規範、積極配搭團隊運作。
  2. 依實習規定每週完成週誌、個案服務記錄、實習評估報告及實習評量表。
  3. 積極參與個督、團督,並在規定時間內與督導定期討論實習工作內容安排,主動積極完成實習計劃,獲得實習之成長。

八、實習生權利:

  1. 實習期間可享有機構之專業督導。
  2. 實習期間可享多功能運動館使用、中央廚房搭伙優惠、家長資源中心短期會員資格。
  3. 實習結束後通過評估者可獲頒實習結業證書。

九、其他:

實習前需完成實習契約(一式三份)簽立,實習期間交通費及保險需自付。

十、實習機構連絡方式: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大同育幼院
機構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21巷2號
社工督導:許昭瑜 督導 早療部連絡電話:2247-2455分機611
電子信箱:yu0720_dt@ccf.org.tw

年度 實習學生背景與人數 投入身障機構或從事社工領域
九十 東吳社工2名
長榮社工1名
台北大學社工2名
4名從事社工服務
(3名身障領域、1名醫療)
九十一 東吳社工1名
長榮社工1名
輔仁社工1名
玄奘社福1名
1名回香港從事社工服務
九十二 東吳社工1名
長榮社工1名
台大社工1名
朝陽社工1名
2名從事社工服務
九十三 東吳社工1名
台大社研所1名
台大社工1名
實踐社工1名
文化社福1名
3名從事社工服務
(2名身障領域)
九十五 實踐社工2名
輔仁社工1名
靜宜社工及兒少福利1名

4名皆從事社工服務
九十六 東吳社工1名
台大社工1名
師大社工1名
實踐社工1名
1名從事社工服務
九十八 東海社工1名
台大社工1名
輔仁社工1名

目前在學中
九十九 期中實習 台大社研所1名 目前在學中
暑期實習 東吳社工1名
台大社工1名
輔仁社工1名
文化社福1名

實習培訓中
共計人數 34名 15名
戶名:大同育幼院 郵政劃撥帳號:0109-4923 院址: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21巷2號
電話:02-2247-2455 傳真:02-22451402 E-Mail:dt@cc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