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使用者申訴處理辦法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苗栗家扶中心)
服務使用者申訴管道公告

2024.06.25制訂
  • 本中心為維護服務使用者暨其家庭(含申請者、開案中及自立家庭仍追蹤服務中)之福利與權益,並增進服務品質,特定此辦法。
  • 凡服務使用者對於本中心服務內容、品質或其他與服務相關有疑義時,皆可經由以下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 相關申訴管道及聯絡方式如下:
1.各服務據點之電話、傳真、地址:
苗栗家扶中心各服務據點 服務電話 傳真 地址
竹南辦公室 037-461234 037-461235 苗栗縣竹南鎮竹興里博愛街518號
苗栗服務處 037-322400 037-329497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185號
苑裡服務處 037-868266 037-868255 苗栗縣苑裡鎮苑北里育才街10號
2.電子信箱:ml@ccf.org.tw
3.申訴時間:週一至週六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週日、國定假日及公告停班等均暫停提供服務)
  • 申請流程(請參閱附件)
  • 本中心受理之工作人員於接案後,應向申訴人再次確認內容與事實均無誤,並填寫「服務使用者申訴單」。
  • 當日可處理之申訴案件將立即處遇,且於現場或電話回覆;如申訴人對於回覆及處理結果尚有疑義,即將該申訴案件送交本中心5人小組(含本中心主任、督導、資深社工師/資深事務員)進行研討,並訂定處遇方案,及後續作成決議,且於10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申訴者處遇結果。
  • 本辦法自公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