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我想申請新竹家扶中心的經濟扶助,該怎麼做?
可備齊下列資料後,至新竹家扶中心或竹東服務處櫃台辦理申請。
一、必備資料:
 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需詳細記事)。
 全戶所得證明。
全戶財產清單

二、其他相關資料(如果無資料,就無需檢附):
 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
重大傷病卡。
醫生診斷證明書·
 在監證明。
 其他足以證明家庭狀況者。

三、申請注意事項:
 家長與兒童需住於新竹縣、新竹市
、家中有18 歲以下兒童。
、請家長帶資料至中心時,需預留會談時間約3045分鐘左右。

 
申請後,多久後可以知道是不是有通過扶助?

當您到家扶中心完成申請與會談後,接案的社工員會先做初步評估
1.若評估不符合扶助標準,即會與您聯絡告知未能通過的原因。
2.若評估符合扶助標準,會再分派給負責您所在區域的社工,讓社工實際到家裏訪視瞭解,確認是否能提供扶助。約需要1個月時間




通過扶助後,我還需要配合哪些事項?
1.接受扶助後,您的家庭會有固定的社工定期訪視,提供輔導服務,及視需要連結資源。

2.接受扶助前三個月,需要您配合在每個月扶助金發放時間至中心,領現金補助與物資。
(扶助第四個月後,即會轉將扶助金匯入孩子郵局帳戶中。)

3.您的孩子會有固定的認養人資助,在第一個月得請孩子完成給認養人的歡迎信。

4.除接受經濟扶助、社工員訪視服務外,也期待您與孩子們能多參與中心相關活動與方案。


 
什麼是認養人?和受認養孩子的關係?
「認養」不是收養或領養喔,認養是有愛心的企業或個人透過金錢贊助的方式幫忙有需要的孩子。
認養人與受認養孩子多是透過書信或中心辦理的相見歡活動等接觸與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