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簡介

  • 1938年,美國基督教傳教士克拉克博士為救助中日戰爭流離失所的中國孤兒於美國維吉尼亞州里奇蒙市創立了「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s Children Fund,簡稱CCF),同時在中國廣東省創辦了第一所育幼院,並陸續在中國各地開辦42所育幼院,照顧無以數計的孤兒。1949年,因中國大陸淪陷,美國不得不自中國撤出孤兒扶助工作。
  • 1950年,CCF在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收容照顧家庭遭逢變故的失親兒童,開始了本會在台灣服務的歷史。
  • 1951年,CCF因服務範圍擴及60個國家地區而改名為「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 (Christian Children’s Fund,仍簡稱CCF )
  • 1956年,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並更名為「財團法人私立台灣省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1964年,CCF台灣分會成立,開始在台中市成立第一所家庭扶助中心,以首創的認養制度協助單親及低收入家庭的兒童,之後陸續在全國各地設置23所家庭扶助中心。
  • 1977年,本會訂定八年自立計畫,呼籲國人參與貧童認養工作,並籌募自立基金,1983年因而更名為「財團法人私立台灣省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Chinese Children’s Fund,簡稱CCF/Taiwan)
  • 1985年,本會成為自主自立的兒童福利機構,不再接受國外扶助。1987年,開辦認養國外兒童業務,扶助區域遍及亞洲、美洲、非洲各地二十餘國。
  • 1995年,改隸內政部,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 1999年,為將本會與各地家庭扶助中心結合,提供更多元的服務,更名「財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簡稱「家扶基金會」(Chinese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Taiwan,縮寫CCF/Taiwan)。
本會亦於2002年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Taiwan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仍簡稱「家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