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寄養服務

當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如雙親入獄、重病或發生兒少虐待、疏忽照顧等父母不適任的情形,使兒少得不到適當照顧或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寄養家庭即是受虐兒少溫暖又安全的暫時避風港,等待原生家庭重建後即可返家團聚。本中心接受臺南市政府委託辦理家庭寄養服務業務,包含:

1.寄養家庭招募管理
    歡迎雙親或單親家庭符合臺南市政府寄養家庭申請資格者,響應打開家門讓愛接力,成為寄養兒少的暫時避風港。申請資格如下:
  (1)年齡:25-60歲之間
  (2)學歷:夫妻雙方具國中以上教育程度
  (3)婚姻:結婚兩年以上,家庭關係和諧
  (4)經濟:有固定收入及足夠空間的住居所
  (5)子女:12歲以下孩子最多3名
  (6)健康:夫妻及同住家人,無法定傳染疾病及精神疾患
  (7)品德:夫妻及同住家人,無不良刑事/家暴/性侵害/性騷擾等素行紀錄

   我要當寄養家庭 

2.寄養兒少照顧服務
    針對臺南市政府委託安置的寄養兒少,提供家庭式生活照顧陪伴,安置年齡包含0-18歲之間,並依據兒少身心發展需求提供就學、就醫、早療、心理創傷復原等協助,幫助寄養兒少能夠早日安全返家團聚,因此安置期程需視原生家庭重建狀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