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

育幼部實習

2021 / 01 / 01

育幼部實習申請辦法

一、實習督導目的:

  1. 培訓及儲備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
  2. 協助支援機構育幼部門推展安置相關業務。
  3. 透過訓練實習人力推動機構實務及研究發展之結合,以提升服務品質。

二、實習申請資格:

  1.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三年級以上,或社會工作研究所在學學生。
  2. 在校期間曾修習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方案設計與評估、社會研究法等必修課程,及家庭社會工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兒童社會工作或青少年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課程至少3學分。
  3. 對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工作有興趣,並有強烈學習動機者。

三、接受實習期程:

  1. 暑期實習:
    7月~8月,每週至少實習5日、40小時,
    共計8週,合計320小時。
    大學部及研究生皆可申請。

四、實習名額:

  • 每期至多四名。

五、實習申請程序:

  1. 申請實習者應備妥以下文件;
    實習申請表
    ●申請者簡歷
    ●自傳含照片
    ●實習計畫書(研究生需提出實習研究計畫書或方案服務計畫書)
    ●由所屬學校單位出具公文
    於實習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審核書面資料後安排面談事宜。
  2. 申請學期中實習之面談時間為1月及7月;
    申請暑期實習之面談時間為4月。
    並於面談後一周內告知面談結果。

六、實習主題及內容:

  1. 大學部實習:
    以機構設計的實習架構為主,內容包括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方案及活動規劃與執行支援等,實習生若有特別之需求想法可和實習督導討論安排設計。實習主題及內容以提供實習生下列學習為目標:
    1. 了解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模式及運作內容。
    2. 了解社工員如何運用各項社會資源及方案服務,以滿足案主成長發展需求並發揮潛能。
    3. 學習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及間接服務之操作技巧。
    4. 參與方案活動或行政過程的規劃與執行。
  2. 研究生實習:
    學期中實習以方案實習或研究配合為主,安置服務及方案活動參與為輔。暑期實習內容除如大學部實習生課程安排之外,仍須有方案或研究主題為主要的實習目標。研究生申請實習的方案主題包括:學習提升輔導方案、才藝培育方案、心理創傷復原服務方案、生命教育服務方案、自立生活能力培育計畫方案、院友維繫及協助服務計畫方案、團隊專業能力提升教育訓練計劃方案及體驗教育特色培力方案。研究主題則由研究生自訂與機構安置服務模式、或家外安置兒童及少年相關議題為主。

七、實習生義務:

  1. 實習前先針對機構相關服務進行了解,實習期間應遵守機構工作規範、積極配合團隊運作及服務推行。
  2. 依實習規定每週完成週誌、個案服務記錄、實習評估報告及實習評量表。
  3. 積極參與個別督導、團體督導,並於規定時間內,定期與督導討論實習工作內容安排,主動積極完成實習計劃,獲得實習之成長。

八、實習生權利:

  1. 實習期間可享有機構之專業督導。
  2. 實習期間之團體平安險、室內游泳池短期性工作人員使用資格、本院家長資源中心短期性會員資格,及院內相關場館書籍資料使用資格。
  3. 實習結束後通過評估者可獲頒實習結業證書

九、實習機構連絡方式: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大同育幼院
機構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21巷2號
聯 絡 人:詹淑芳 督導 連絡電話:2247-2455分機511
電子信箱:jessica_dt@c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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