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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要點

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要點

2024年9月26日制定
  • 為保障本會服務對象之權益,並增進服務品質,特制定此要點。
  • 服務對象:
  1. 凡申請或接受本會服務而權益受損之對象或其相關人員。
  2. 凡對本單位服務方案、經辦業務、行政措施有具體興革建議者。
  3. 凡服務輸送過程中權益受損之機構。
  • 申訴流程:
  • 申訴處理:單位收到申訴後,根據申訴案件內容,啟動調查程序,必要時得由單位主管召集相關人員成立調查小組。
  • 申訴調查原則
  1. 單位應於受理申訴後十個工作天內啟動和完成內部調查,並回覆申訴人。
  2. 單位調查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給予申訴人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
  3. 處理申訴事件之相關人員,對於申訴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及隱私,應盡力予以保密,不得洩漏案情與個人相關資料。
  • 申訴管道及聯絡方式
  1. 本單位各服務據點之通訊內容:
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扶幼館 892金門縣金寧鄉環島北路二段579號 082-326139
西方社區據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口村西方社區50號 082-363085
try and go 金三角
青少年服務社區工作據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五福街2號1、2樓(金沙車站左斜前方) 082-353085
  1. 電子信箱:km@ccf.org.tw
  • 本要點自即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