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及家庭服務

為使貧困兒童少年能在原生家庭照顧下成長,中心提供認養費、物資發放、獎助學金、急難救助等經濟補助,並由專業社工人員提供家庭訪視、成長團體、營隊活動、才藝培育、就業輔導及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豐富兒童少年生活經驗、厚實家庭自立基礎,期能早日脫離貧窮的困境與循環。
申請資格
家中兒童少年未滿18歲且仍就學中,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少年正常生活需要,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2.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無法工作者:

(1)患精神疾病
(2)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
(3)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
(4)患有非短期可治癒之疾病或傷害
(5)因離婚,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
(6)因父或母出走不負扶養兒童少年之責任

3.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收入不足無法維持兒童少年最低生活需要者:
(1)父母年邁,謀生能力低
(2)家庭子女眾多,超過4位以上
(3)子女障礙,需特殊照顧,影響父母工作
(4)家庭依賴人口多,無法滿足基本生活
(5)隔代教養之祖父母,謀生能力低

申請應備文件
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2.最近一年全戶所得稅證明、財產清單文件(持身份證明文件至國稅局申請)
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醫生診斷證明、在學證明)


歡迎各社福機構、學校輔導室下載相關申請辦法,
相關應備資料下載:經濟扶助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