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管道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附設澎湖縣私立家扶希望學園
服務使用者申訴辦法

113.12.20
  • 為維護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澎湖縣私立家扶希望學園(以下稱本園)服務使用者權益,並增進服務品質,特制定此辦法。
  • 本辦法所稱服務使用者包括接受本園安置服務之兒童少年、家屬或其重要關係人。
  • 本園申訴方式包括口頭、書面、電子信箱、電話申訴,窗口為本園工作人員:
  • 口頭申訴:直接向本園工作人員口頭提出申訴事項。
  • 書面申訴:於園內設有申訴箱,亦得以郵寄、傳真方式提出書面申訴(表單下載)
    (郵寄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成功街75號;傳真:06-9274624)
  • 電子信箱申訴:ph.xw@ccf.org.tw
  • 電話申訴:06-9276432
  • 申訴處理:
    • 本園收到申訴意見後,根據申訴內容啟動調查程序,必要時得由單位主管召集相關人員成立調查小組,並應排除有利益衝突者。
    • 收到申訴意見後,應主動告知申訴者受理進度,並於10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調查結果,若必要延長調查期程,需清楚向申訴者說明。
    • 申訴者若有特殊需求,得由工作人員、縣市主責社工、相關專業人員等作為輔佐人員,協助其進行申訴意見交流。
    • 申訴事件及回覆結果,應在保護個人資料情形下,予以公告週知。
  • 申訴流程

 
  • 申訴未能獲得滿意回覆,得提出再申訴,再申訴處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