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法

申請經濟扶助所需資料
可由兒童少年之家長、主要照顧者,攜帶下列資料至澎湖家扶中心:
必備資料:
★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進行申請)
★全戶所得清單(國稅局進行申請)
★全戶財產證明(國稅局進行申請)

其他: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命卡或疾病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

1.接受申請→
2.接受初審(基本資料查驗與申請原因澄清)
3.通過初審後通知至家中初訪→初訪後兩通內那知是否通過過
4.通過初訪:
  1. 準備申請三個月內之兒童生活照身高體重及興趣專長等資料
  2. 由責任社工通知至本中心領取扶助金(親自領取兩個月)
  3. 二個月後扶助金改以直接轉入兒童及兒童郵局帳戶方式發放,並每年參與中心規定之大型活動、不定期回覆給認養人感謝信,並每年重新評估其經濟情況,再決定是否繼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