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人員資格與實習時間

 資格 
 1.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社會學、心理、教育心理、輔導、青少年兒童福利等科系三年級以上,修過社會工作、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等課程之在學學生。
 2. 社會工作、社會學、心理、教育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等研究所學生。
 3. 社會服務相關機構之在職專業人員。


 實習時間 
 1. 期中實習一: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每週16小時,共計260小時。
 2. 暑假實習 :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每周40小時,共計八週320小時。
 3. 期中實習二:每年9月中起至隔年1月中止,每週16小時,共計260小時。
   【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