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法

 請備齊下列資料後至本中心或服務處申請:
 1. 全戶戶籍謄本(申請地點:戶政事務所)
 2. 全戶財產證明(申請地點:稅捐處或國稅局)
 3. 全戶個人所得證明(申請地點:國稅局)
 4. 全戶郵局存簿近兩年內頁資料影本
 5. 其他證明文件(例如:低收入戶證明、殘障證明、就醫開刀住院證明、家長在監服刑證明、死亡證明)。
 6. 若戶內有就讀高中職以上之子女,請同時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以上資料請攜帶身份證及印章,若非本人應另備委託書,未滿20歲者請攜帶戶口名簿(並備影本乙份)及其父母私章,無財產、無所得者也都可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