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
讓家扶陪你走過辛苦
2022 / 03 / 01

家中有0~18歲且居住於✪北台中家扶服務區域之兒童少年,具以下任一情形者,方可申請經濟補助:
1. 父母雙亡
2.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遺棄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3. 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為:
● 患嚴重之精神疾病,無法正常生活者
● 嚴重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致無法工作者
● 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者
● 患有非短期可以治癒之嚴重疾病者
4. 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提供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北台中家扶服務區域:原台中縣21鄉鎮

沙鹿服務處(04)2663-1234
大里服務處(04)2418-0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