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要點
- 為保障本會服務對象之權益,並增進服務品質,特制定此要點。
- 服務對象:
- 凡申請或接受本會服務而權益受損之對象或其相關人員。
- 凡對本單位服務方案、經辦業務、行政措施有具體興革建議者。
- 凡服務輸送過程中權益受損之機構。
- 申訴流程:
- 申訴處理:單位收到申訴後,根據申訴案件內容,啟動調查程序,必要時得由單位主管召集相關人員成立調查小組。
- 申訴調查原則
- 單位應於受理申訴後十個工作天內啟動和完成內部調查,並回覆申訴人。
- 單位調查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給予申訴人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
- 處理申訴事件之相關人員,對於申訴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及隱私,應盡力予以保密,不得洩漏案情與個人相關資料。
- 申訴管道及聯絡方式
- 本單位各服務據點之通訊內容:(07)621-3993
- 電子信箱:ksc@ccf.org.tw
- 本要點自即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