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本中心藉由「認養制度」的媒合,將民眾的愛心捐款匯流入所需家庭之中,使經濟弱勢的孩子可以在原生家庭的照顧下成長。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型態的多元,經濟服務從單純的認養費補助、實物發放,發展出多元的服務內容,務使經濟貧困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在基本生活獲得穩定之餘,也有機會發展潛能,甚至邁向脫貧機會。協助貧困兒童、少年獲得經濟補助,並由專業社工人員提供行為及心理輔導、團體活動、課業和升學就業輔導、才藝培訓,以及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協助改善家庭環境,以達自立自足。
服務對象
家有18歲以下的兒童、少年,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其生活正常需要,且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至各地家扶中心申請經濟服務: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父母健在,但其中一方因下列因素至無法工作者
- 罹患精神疾病
- 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
- 經判刑入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
- 罹患非短期可治癒之疾病或傷害
- 因離婚,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
- 父或母離家致未能負撫養子女責任
- 父母年邁,謀生能力低
- 家庭子女眾多,超過4名以上
- 需照顧身心障礙子女致無法(正常)工作
- 家庭依賴人口眾多,無法滿足基本生活
- 非父母之主要照顧者謀生能力低
服務內容
兒童少年經濟扶助服務內容,可區分為「穩定生活」、「教育提升」、「能力培養」三大方向。- 穩定生活
- 教育提升
- 能力培養
申請方式
一、必備資料
需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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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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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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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戶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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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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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住的人都要申請(含分戶及小孩)。
2.申請的成年人須帶身分證及印章;待由他人申請者亦須提供雙方的身分證及印章。 3.未成年的孩子由監護人蓋章即可。 |
2.所得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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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捐稽徵處 戶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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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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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資料(如果有再請提供)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醫生診斷證明
4.高中職以上附上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三、資料備妥後,請就近至北高雄家扶中心或各服務處申請(申請前請先電話聯繫確認)
服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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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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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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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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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1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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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82巷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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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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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7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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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2段2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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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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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8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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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寮區山頂里山頂路178號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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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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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62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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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6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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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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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77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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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中學巷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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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扶助
- 家庭訪視
- 物資及扶助金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