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本中心藉由「認養制度」的媒合,將民眾的愛心捐款匯流入所需家庭之中,使經濟弱勢的孩子可以在原生家庭的照顧下成長。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型態的多元,經濟服務從單純的認養費補助、實物發放,發展出多元的服務內容,務使經濟貧困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在基本生活獲得穩定之餘,也有機會發展潛能,甚至邁向脫貧機會。協助貧困兒童、少年獲得經濟補助,並由專業社工人員提供行為及心理輔導、團體活動、課業和升學就業輔導、才藝培訓,以及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協助改善家庭環境,以達自立自足。

服務對象

家有18歲以下的兒童、少年,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其生活正常需要,且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至各地家扶中心申請經濟服務: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父母健在,但其中一方因下列因素至無法工作者
  1. 罹患精神疾病
  2. 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
  3. 經判刑入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
  4. 罹患非短期可治癒之疾病或傷害
  5. 因離婚,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
  6. 父或母離家致未能負撫養子女責任
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收入無法維持兒童少年最低生活需要者
  1. 父母年邁,謀生能力低
  2. 家庭子女眾多,超過4名以上
  3. 需照顧身心障礙子女致無法(正常)工作
  4. 家庭依賴人口眾多,無法滿足基本生活
  5. 非父母之主要照顧者謀生能力低

服務內容

兒童少年經濟扶助服務內容,可區分為「穩定生活」、「教育提升」、「能力培養」三大方向。
  • 穩定生活
為滿足貧困兒童少年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需求,對於「穩定生活」方面的服務包括透過「認養制度」提供經濟扶助、「健康維持」、「急難救助」等。
  • 教育提升
除了兒童少年基本生活的滿足之外,在專業發展的脈絡中,也試圖透過各項服務,提供兒童少年擁有各種教育學習機會,以培育未來脫貧的潛能。
  • 能力培養
為了幫助貧困兒少及其家庭能夠有能力脫離貧窮,本會除了協助家庭能維持基本生活、提供教育提升的機會外,更致力於協助不同階段的兒童、少年及家庭成員建構各項能力。
 

申請方式

一、必備資料
需要資料
申請地點
備註
1.全戶戶籍謄本
戶政事務所
1.同住的人都要申請(含分戶及小孩)
2.申請的成年人須帶身分證及印章;待由他人申請者亦須提供雙方的身分證及印章。
3.未成年的孩子由監護人蓋章即可。
2.所得稅清單
國稅局、稅捐稽徵處
戶政事務所
3.財產清單

二、其他資料(如果有再請提供)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醫生診斷證明
    4.高中職以上附上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三、資料備妥後,請就近至北高雄家扶中心或各服務處申請(申請前請先電話聯繫確認)
服務地點
連絡電話
住址
岡山
07-6213993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82巷12號
鳳山
07-7765080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2段254號
大寮
07-7822150
高雄市大寮區山頂里山頂路178號2F
旗山
07-6625104
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675號
杉林
07-6773097
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中學巷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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