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
本中心為因應回覆各大專院校之「機構實習意願調查表」作業,未來將調整作業方式。
因各校版本不同且作業繁瑣眾多、內容重覆性高,故本中心於即日起,將全面以 「實習申請 Q & A」 統一回覆之,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另外,邀請大家響應環保節能減碳,煩請各單位承辦人以E-mail方式索取電子檔,謝謝您!
實習申請 Q & A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高雄市北區分事務所 簡稱:北高雄家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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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人 | 吳 瑞 華 | 統一編號 | 07927217 |
電 話 | (07) 621-3993 | 傳 真 | (07) 621-2009 |
承 辦 人 | 吳泰逸(實習總督導)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 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 年資:24年 謝斯涵(資深事務員) |
E – mail | ccf28723@ms21.hinet.net |
地 址 | 820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82巷12號 | ||
實習地點 | 中心扶幼館: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82巷12號(★實習申請受理收件地址) 鳳山服務處: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二段254號 大寮服務處:高雄市大寮區光武里民生路317-1號 旗山服務處: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675號 杉林國中家扶彩虹屋: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中學巷6號 註:若在各地的服務處實習,每週至少一次要到岡山扶幼館開工作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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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申請收件期間 及 人數 |
每年01月01日~03月31日。 每一學校不分各學制限額2名。 本中心因行政辦公空間及實習督導人力安排之限制,總量最多15人(岡山扶幼館最多10人、各服務處最多2人,以申請收件日期為主,滿15人後,若仍有收到申請文件,本中心將去電告知無法安排實習),不便之處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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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 | 每年07月~08月期間 八週 ,共計 320小時 。 | ||
應備文件 | 1. 學校公文 2. 家扶基金會-社會工作實習申請名冊(含照片)(點我下載) 3. 家扶基金會-實習申請表(點我下載) 4. 履歷/自傳(含照片) 5. 實習計畫書 6. 歷年成績單 7. 其他證照附件 PS. 實習申請名冊及實習申請表請至【家扶基金會網站-人才招募-實習生專區】點我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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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申請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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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督導是否具下列資格條件? 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且至少應有2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
■ 是 □ 否 |
明年度暑假期間(07月~08月)是否招收實習生? | ■ 是 □ 否 |
是否收取實習費用? | □ 是 ■ 否 |
是否提供膳食及住宿? | □ 是 ■ 否 |
實習領域 □ 學校社會工作 □ 老人社會工作 □ 婦女社會工作 ■ 兒童社會工作 ■ 青少年社會工作 □ 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 ■ 家庭社會工作 □ 工業社會工作 □ 醫務社會工作 □ 心理衛生社會工作 □ 司法矯治與社會工作 □ 多元文化社會工作 實習內容 ■ 個案工作 ■ 個案管理 ■ 團體工作 ■ 家庭訪視 □ 社區工作 □ 電話諮詢 □ 福利行政 □ 法律諮詢 □ 募款、公關 □ 方案計畫(服務方案設計、策劃、執行) □ 轉介服務、資訊之提供 □ 危機處置(保護、安置、通報等) □ 機構安置(職訓、全日、日托.…) □ 研究、評估、發展 □ 教育訓練(含社會與專業訓練教育、課業輔導等) ■ 團體帶領 ■ 團體工作規劃 ■ 團體評估及記錄 ■ 紀錄撰寫 ■ 個案管理及資源運用 ■ 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 建立關係技巧、訪視技巧與會談技巧演練 □ 社區分析 □ 社區方案設計、執行與評估 □ 社區資源開發與運用 □ 社區組織與社會行動 □ 社會工作研究 □ 資源開發與運用 □ 督導、訓練與評鑑 □ 社會政策與立法倡導 □ 社工倫理學習 實習所需條件 ■ 語言:國語、台語。 ■ 交通:自備交通工具/具機車駕照。 ■ 班別:實習期間上班日固定為 (星期二) 至 (星期六) 。 ■ 其他:需自備筆電/因應中心活動需配合例假日調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