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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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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基金會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告 2013-08-21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4條規定辦理。
二、服務個案、家長、訪客暨與本單位接觸,留下個人資料者,本單位依業務需要,已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由專人、專責、保密方式妥善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
三、因本單位留存個人資料眾多,逐一告知公告恐造成個資外洩,增加個人資料風險,謹以本公告代替逐一告知。
四、如對本單位是否留存個人資料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單位查詢;如確認留有個人資料,並得要求閱覽、補充、更正、停止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但必須以書面敘明理由,俾利本單位配合依法辦理。
五、自即日起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實行前之個人資料,以本公告為全體告知;過去本單位所存個人資料均將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逾期未查詢、要求更正刪除者,為配合業務推展及公眾利益,視同同意本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過去所建立個人資料,以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
六、如要求刪除者,請恕本會如無法取得特定服務所需之個人資訊,將無法提供相對應之特定服務。本公告事項聯絡人:行政處王聖基處長
電 話:04-22061234
e-mail:wang617518@ccf.org.tw修訂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