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更完備的實習教學,本會會本部及各地家扶中心提供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學期間或暑期實習。
實習申請時間 | 本會社會工作處及各地家扶中心配合大專院校實習申請時間,主動通知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 |
實習申請資格 | - 本會社會工作處:接受研究所及研究所以上相關科系學生之申請;
- 各地家扶中心:接受大專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學生之申請;
- 在校期間曾修習社會福利導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研究法、社會工作方案設計、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會福利行政、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服務、社會工作督導與管理等課程;
- 對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工作有興趣者,並有強烈學習動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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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方式 | 逕與本會社會工作處(分機223)或各地家扶中心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