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寄養服務是當一個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是父母不適任親職,無法提供子女適當的照顧時,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暫時離開親生家庭,居住在經嚴格審核及專業訓練的寄養家庭中,由寄養父母提供完整的照顧,讓這些不幸的兒童少年重新體驗家的溫暖,直到他們的親生家庭困難解決之後,再返家團聚。
1. 照顧寄養兒童、少年生活起居,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並注意其身心發展。
2. 提供溫馨、安穩的家庭環境,將寄養兒童少年視為家中成員,一起分享喜怒哀樂。
3. 配合政府及家庭中心所舉辦的各項訓練、研習及相關活動。
4. 接受家扶中心社工員的訪視、監督與評鑑。
1. 年 齡:申請者年齡在25歲以上
2. 教育程度:具國民中學以上教育程度。
3. 職 業: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
4. 居住環境:安全、整潔、有足夠活動的空間。
5. 品 德:夫婦、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之家屬,需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及其他不良素行紀錄。
目前除了基隆與北台南目前尚未開放,其餘各縣市之單親家庭只要符合寄養家庭的基本條件,都可提出申請。
1. 家庭經濟貧困,而無法獲得基本生活照顧的兒童、少年。
2. 父親或母親過世,以致於無人照顧,及無法生活於親生家庭的兒童、少年。
3. 父母或母親有嚴重疾病需要長期療養,以致於兒童、少年無法獲得適當的照顧。
4. 遭受虐待、疏忽或被父母遺棄的兒童、少年。
1. 家扶中心會陪伴寄養家庭一起輔導及協助寄養兒童。
2. 給予寄養家庭法律的支援。
3. 獲得政府頒發之寄養家庭許可證及寄養費之補助。
4. 績優的寄養家庭,可獲得推薦接受政府或社團的表揚。
(1) 請親自打電話至各地家扶中心與家庭寄養服務社工員聯絡,社工員將為您簡介寄養服務,並留下您的聯絡資料,日後通知您參加寄養服務說明會。
(2) 完成申請手續後,家扶中心的社工員將安排時間至府上訪視。經實地瞭解及相關資料審查後,若您的家庭符合各縣市政府所訂之寄養家庭資格條件,家扶中心將會為您安排寄養家庭職前訓練。
(3) 您在完成職前訓練並經授證後,將成為家扶中心之儲備寄養家庭。
(4) 當有兒童少年需要寄養時,家扶中心會與您簽訂服務契約書,正式為寄養兒童少年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