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1、我想捐款,該如何辦理?
- A:參考本站捐款參與中"如何捐款?"之項目。
- 2、何種捐款方式可較節省台東家扶中心手續費的支出?
親自捐款 手續費 每筆 0 元。 支票捐款 手續費 每筆 0 元。 線上ATM捐款 手續費 每筆 0 元。 銀行匯款捐款 手續費 每筆 0 元。 銀行定期轉帳捐款 手續費 每筆 5 元。(第一銀行帳戶免手續費) 郵局授權捐款 手續費 每筆 15 元。 郵政劃撥捐款 手續費 每筆 10~20 元。 信用卡授權捐款 手續費 每筆刷卡金額的1.75%~2.15%。 - 3、如何辦理地址或個人資料變更?
- A:您可以來電、書面郵寄、傳真、EMAIL或利用線上表單告知變更內容即可,但請註明捐款人編號或其他可查到您資料的資訊,我們收到資料後會主動向您聯繫。
- 4、捐款後需要多久時間才能收到收據呢?
親自捐款 捐款時會開立臨時收據,正式收據會在三天內寄出。 支票捐款 支票入帳後約3個工作天寄出收據。 線上ATM捐款 一週內。 銀行匯款捐款 一週內。 銀行定期轉帳捐款 一年寄發一次,統一於每年3月下旬至4月寄發上年度捐款總收據。 郵局授權捐款 一年寄發一次,統一於每年3月下旬至4月寄發上年度捐款總收據。 郵政劃撥 劃撥日起兩週內,就會收到收據並附上新的劃撥單。 信用卡授權轉帳 一年寄發一次,統一於每年3月下旬至4月寄發上年度捐款總收據。 - 5、收據遺失或沒收到,要如何辦理?
- A:您可以來電、EMAIL或利用線上表單告知補發收據,並與我們核對地址是否正確(請先告知捐款人編號或其他可查到您資料的資訊),我們收到資料後會主動向您聯繫。
- 6、若不是定期捐款,收據也可以一年寄一次嗎?
- A:可以,請於劃撥單或捐款授權書中註明收據要年度寄發(若是劃撥捐款,捐款人需自行保留郵局劃撥後的收據存聯,若收到年度收據有疑問時,才可與中心核對)。
- 7、捐款收據可以抵稅嗎?
- A:可以,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捐贈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者可扣除所得稅。」
- 8、你們收到捐款後如何運用?
- A:各界的捐款如果有指定用途,我們一定依指定用途來使用,若未註明則會運用在最需要經費的服務方案上。
- 9、我可以指定捐款給電視和報紙報導的那個家庭嗎?
- A:媒體報導的個案是本會所扶助的眾多受助家庭之一,其他還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個案需要大家關心,為使資源不致過於集中,我們並不建議您指定捐款給特定個案,如此其他貧困受助者才有機會在大家的關懷支持之下,早日改善困境。
- 10、我想捐款應注意什麼?
- A:為確保捐款實際並適當地用於需要幫助的兒童或家庭身上,以保障捐款人權益,建議您留意以下3點:
- 捐款前先確認該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是否已向政府登記立案。
- 捐款後有扣抵所得稅的捐款收據。
- 捐款確實用在社會福利服務的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