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1、我想認養家扶的兒童,該如何辦理?
A:關於認養兒童的辦法,請您參閱本會網站-認養園地
若您已了解相關辦法,請下載「認養兒童意願表」填寫後回傳本會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認養處 收,或建議利用「線上認養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2、若忘了繳認養費可延後補交嗎?應如何補繳?
A:請參考本會網站-常見問答
3、如何更改認養費繳款方式?
A:請參考本會網站-常見問答。
◎主計處: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主計處/(04)22061234 分機27
4、認養費自動轉帳之信用卡若有異動,應如何辦理變更?
A:請下載【信用卡更正授權書】填寫後回傳本會本會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主計處 收,或撥打本會主計處電話:(04)22061234 分機27告知更正即可。
◎主計處: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主計處/(04)22061234 分機27
5、我是認養人,該如何辦理通訊地址或個人資料變更?
A:您可撥打本會認養處電話:(04)2206-1234 分機156/157、或以本會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認養處 收書面郵寄、傳真電話:(04)2201-6220傳真、及認養處信箱:sponsor@ccf.org.tw告知變更內容即可。
◎認養處: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28號 認養處/(04)22061234 分機11/17
6、認養人與助養人有何不同?
A:
「認養人」以每月捐助固定認養費的方式,持續扶助特定的國內貧童或國外貧童,當兒童自立或經濟改善,本會將主動安排另一名貧童接受您的幫助。鑑於國內外生活水平不同,因此國內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1,000元,國外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700元。

「助養人」則未安排特定的受助兒童,而是以每月捐助300元的方式支持本會工作,除了代墊兒童中斷之認養費,並作為本會推展其他兒童少年福利服務的經費,包括為受助兒童暨家庭提供急難救助、獎助學金、家長就業協助、親職教育與親子關係輔導、子女行為與心理輔導、醫療就診協助、育樂活動等服務,並視當地需求,推展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收養監護權調查、原住民、中輟生輔導、早期療育、托育或不幸少女等工作。助養人之捐款雖非運用在某特定兒童身上,卻能以支持追蹤輔導、安置、復健訓練、成長營等服務的方式,嘉惠所有接受本會協助的兒童。